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文學常識-概述《諫逐客書》的主要特點 - 常識判斷

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文學常識-概述《諫逐客書》的主要特點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文學常識-概述《諫逐客書》的主要特點。

一.《諫逐客書》以逐客不利于秦的統(tǒng)一為中心,首先鋪敘歷史上客卿輔助秦國并使之國富兵強的事實,以說明客卿不曾有負于秦;其次敘說秦始皇看重外國的好玩之物,而輕視客卿的事實,論定其重物輕人的錯誤;最后分析納客和逐客的利害關系指出逐客非但不利于秦的統(tǒng)一大業(yè),還會使秦國趨于危亡。結構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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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不服調解書還能上訴、另行起訴和申訴嗎? - 行測知識

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不服調解書還能上訴、另行起訴和申訴嗎?減小字體增大字體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不服調解書還能上訴、另行起訴和申訴嗎?

調解協(xié)議是自愿達成的,在調解書送達當事人之前,當事人仍然有機會考慮是否接受。如果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由法院繼續(xù)進行審理作出判決,所以不產(chǎn)生當事人對調解不服的問題,不允許當事人上訴。調解書生效以后,訴訟程序也就隨之結束了,當事人之間有關權利義務的爭議也就確定下來,當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實對同一被告再次起訴。

在調解實踐中,調解書生效以后,如果調解書違反了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xié)議有違法的內容,當事人仍可以申請再審。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確有錯誤的,報院長批準,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處理;如果沒有錯誤,法院應說明駁回申訴申請的理由,當事人就必須按照調解書履行自己的義務。

參考法律法規(guī)條文【軍隊文職招聘考試信息網(wǎng)】:《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九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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