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稅收實體法與稅收程序法-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19 12:18:42稅收實體法與稅收程序法一、稅收實體法(重點掌握)稅收實體法:規(guī)定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實體權利、義務的法律規(guī)范總稱。是稅法的核心部分。稅收實體法結構的特點:規(guī)范性(一稅一法)、統一性(稅收要素固定)。涉及實體法的六個要素,分別是: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稅率、減稅免稅、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一)納稅義務人1.含義:稅法規(guī)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2.與納稅人有關的概念:(1)負稅人:實際負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不一致的原因:價格與價值背離,引起稅負轉移或轉嫁。納稅人與負稅人有時一致,如直接稅(所得稅)。納稅人與負稅人有時不一致,如間接稅(流轉稅,具有轉嫁性)。(2)代扣代繳義務人有義務從持有的納稅人收入中扣除其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企業(yè)、單位或個人。(3)代收代繳義務人有義務借助與納稅人的經濟交往而向納稅人收取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單位。(4)代征代繳義務人因稅法規(guī)定,受稅務機關委托而代征稅款的單位和個人。(5)納稅單位(了解)申報繳納稅款的單位,是納稅人的有效集合。(二)課稅對象 掌握1.含義:課稅對象是稅法中規(guī)定的征稅的目的物,是征稅的依據,解決對什么征稅。2.作用 基礎性要素:(1)是區(qū)分稅種的主要標志,(2)體現征稅的范圍,(3)其他要素的內容一般都是以課稅對象為基礎確定。3.與課稅對象有關的3個要素:(1)計稅依據(稅基)計稅依據:稅法規(guī)定的據以計算各種應征稅款的依據或標準。
我國稅收的作用都有什么? - 行測知識
我國稅收的作用都有什么?減小字體增大字體我國稅收的作用
我國稅收的作用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稅收組織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我國稅收收入占國家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稅收是國家最穩(wěn)定的財政收入,使國家實現其職能具有切實的保證。
(2)稅收是調節(jié)經濟的重要杠桿。稅收通過納稅人、征稅對象和稅率的確定和具體的稅收征管,可以促進生產發(fā)展、科技進步和社會穩(wěn)定,實現國民經濟持續(xù)快速協調健康發(fā)展。
(3)稅收是國家實行經濟監(jiān)督的重要手段。國家可以通過稅收了解和掌握國民經濟運行的態(tài)勢,找出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國家的稅務部門通過日常的稅收征管工作,了解企業(yè)的經營活動,維護財經紀律,打擊違法犯罪。
用戶名:!查看更多評論
分值:100分55分1分
內容:!
通知管理員驗證碼:點擊獲取驗證碼
2019年考試時政: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增反避稅條款堵稅收漏洞
6月20日最新軍隊文職考試時事政治: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增反避稅條款堵稅收漏洞。在軍隊文職考試中,命題人歷來是傾向于結合時政熱點命題,無論是崗位能力常識題、言語理解題,還是申論,都是結合時事熱點來選擇命題考查點,因此最新時政要有所了解。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增反避稅條款堵稅收漏洞為堵塞稅收漏洞,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擬首次增加反避稅條款,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yè)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個稅法迎第七次大修起征點調至每年6萬元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稅收司法-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19 12:21:15稅收司法(一)稅收司法概述1.含義:廣義的稅收司法,包括涉稅案件過程中刑事偵查權、檢察權和審判權等一系列司法權力的行使。稅收司法應采用廣義的理解,即稅收司法是指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國家司法機關,在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涉稅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專門活動。概念的核心在于:誰能夠行使國家司法權處理涉稅案件。2.稅收司法的基本原則 獨立性原則、中立性原則(二)稅收行政司法1.含義:稅收行政司法是指法院等司法機關所受理的涉及稅務機關的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的執(zhí)行申請等。既包括涉稅行政訴訟制度,也包括稅務機關或法院所采取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制度。2.作用:(1)作為法律上的一項救濟性的制度安排,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是應有之義,也是立法者進行制度架構的初衷。(2)通過對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加以審查監(jiān)督,督促其依法行政。3.稅務行政訴訟的具體的受案范圍:列舉十一項如: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不服4.稅收司法審查特點:(1)以具體稅收行政行為為審查對象,相應排除了將抽象稅收行政行為納入稅收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2)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僅局限于合法性審查。(三)稅收刑事司法(四)稅收民事司法1.稅收優(yōu)先權(1)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yōu)先于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2)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fā)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執(zhí)行。(3)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處以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的,稅收優(yōu)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2.稅收代位權、撤銷權稅務機關可以依照該規(guī)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的,不免除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A.稅務機關為其核定應納稅額B.稅務機關對其作出的加收滯納金的決定C.稅務機關關于具體貫徹落實稅收法規(guī)的規(guī)定D.稅務機關責令其提供納稅擔保E.對稅務機關作出的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答疑編號3604010807]『正確答案』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