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行政判決書-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1-24 23:03:28市 區(qū)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20 ) 行初字18號原告李偉,男,1963年月日生,漢族, 市 廠工人,住 市 街17號被告 市公安局 分局,所在地址 市 路125號法定代表人朱 , 市公安局 分局局長。委托代理人王剛,男, 市公安分局干部。原告李偉不服 市公安局 分局2002年2月10日[2002] 字第7號處罰決定,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李偉、被告市公安分局委托代理人王剛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被告 市公安局 分局認定,原告李偉毆打他人,造成被害人張軍輕微傷害。根據《治管條例》第22條第1項,對原告處以12日拘留的處罰。原告對被告的處罰決定不服,于2002年月日向本院起訴。原告訴稱,被告對其處罰過重,要求將拘留改為罰款。被告辯稱,所作的行政處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罰適當,請求法院予以維持。經審理查明,2002年月日- - - --上述事實,有 - -- - - - - - 以上證據經本院審查核實,足以認定。本院認為,原告 - - -- -- - 被告根據《治安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對原告處以12日拘留的處罰的具體行政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罰適當,程序合法,且處罰適當。原告以處罰過重為由,要求變更處罰的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依照《行訴》54條/1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維持被告 市公安局 分局2002年2月10日[2002] 字第7號處罰決定。訴訟費 元由原告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 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審判員審判員二0 年三十日(院?。┍炯c原本核對無異書記員
2019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法學題庫625-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9-04-25 23:06:47A.提請雙方各自上一級主管機關協(xié)商確定B.提請縣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決定C.提請縣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xié)調意見,并由該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縣政府決定D.提請縣政府提出處理方案,經甲市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后報甲市政府批準A.履行行政職務的行為B.負擔性的行為C.準備性行政行為D.強制行為47.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向一藥店發(fā)放藥品經營許可證。后接舉報稱,該藥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處方藥的行為,該局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系提供虛假材料欺騙所得。關于對許可證的處理,該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A.撤回B.撤銷C.吊銷D.待有效期限屆滿后注銷A.田某的行為構成擾亂公共秩序B.公安局對田某哄搶的財物應予以登記C.公安局對田某傳喚后詢問查證不得超過12小時D.田某申請復議的期限為6個月
2019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法學題庫816-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9-04-26 22:17:30A.受案范圍、管轄B.期間、送達、財產保全C.開庭審理、調解、中止訴訟D.檢察院對受理、審理、裁判、執(zhí)行的監(jiān)督A.李某可向區(qū)政府申請行政復議B.被告為市公安局和區(qū)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D.如李某的起訴狀內容有欠缺,法院應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A.對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B.案件涉及款額2000元以下的發(fā)回重審案件和上訴案件,應適用簡易程序審理C.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D.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應當庭宣判A.照片為書證B.縣公安局提交的現(xiàn)場筆錄無當事人簽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C.縣公安局提交的鑒定意見應有縣價格認證中心的蓋章和鑒定人的簽名D.梁某對現(xiàn)場筆錄的合法性有異議的,可要求縣公安局的相關執(zhí)法人員作為證人出庭作證A.法院可根據孫某申請裁定先予執(zhí)行B.孫某應對房管局的行為造成其損失提供證據C.法院應對房管局的行為是否合法與行政賠償爭議一并審理和裁判D.孫某的請求不屬國家賠償范圍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法律常識3-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6-27 10:00:5511、行政機關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時不使用罰款、沒收財物單據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門制發(fā)的罰 款、沒收財物單據的,當事人( )。A.應先接受處罰,然后再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B.應先接受處罰,然后可以向其上級行政機關進行檢舉C.有權拒絕處罰D.有權拒絕處罰,并有權予以檢舉答案:D本題涉及行政救濟。(行政處罰法)第56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不使用罰款、沒收財物單據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門制發(fā)的罰款、沒收財物單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處罰,并有權予以檢舉。12、張某被縣公安局處以15日行政拘留,3個月后張某向縣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縣政府以超過申請期限為由決定不予受理。張某遂以縣公安局為被告向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縣公安局的處罰決定。對于張某提起的訴訟,縣法院的哪一種做法是正確的?A.以原告未經行政復議程序為由裁定不予受理B.通知原告變更訴訟被告,原告拒絕變更的,應當駁回訴訟請求C.通知原告變更訴訟請求,原告拒絕變更的,裁定不予受理D.予以受理答案:D考點:復議前置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三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申請復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申請復議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復議機關不受理復議申請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13、某省政府辦公廳以辦公廳的名義發(fā)布一個有關該省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處罰的規(guī)范性文件 ,這一做法( )。A.是正確的B.是錯誤的,省級政府無權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事項C 是錯誤的,應當以省長的名義發(fā)布規(guī)范性文件D.是錯誤的,省政府辦公廳是內部辦公機構,無權對外實施公共管理職能,此規(guī)范性文 件應當以省政府的名義發(fā)布答案:D本題涉及行政行為的構成。省政府辦公廳是內部機構,不是行政主體,不能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行為,而應經省長簽署、以省政府名義發(fā)布規(guī)范性文件。A未認識到省政府辦公廳不是行政主體;B、C則未正確說明理由。14、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行政處罰決定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幾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前幾日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對此,依次兩個日期都正確的選項是哪項?A. 5日10日B. 7日15日C. 3日7日D. 5日7日答案:C考點:行政處罰程序,聽證程序解析:見《行政處罰法》第42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15、某公安派出所對張某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張某不服。張某向縣人民政府和縣公安局同時申請行政復議,但兩機關超過復議期限后均未做出任何決定。張某遂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派出所的處罰決定。本案的適格被告應當是誰?( )A.公安派出所B.縣公安局C.市公安局D.縣人民政府答案:A考點:行政訴訟被告解析:最高法院的《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0條第3款規(guī)定,被授權的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以及其他組織,超越權限所為的行為引起的訴訟,該機構或組織為被告。本題的另一問題點在于復議不作為時的被告的確定。只有在當事人選擇對復議不作為起訴時,復議機構才是被告,本題中,張某的訴訟請求是撤銷處罰決定,因而被告是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