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0軍隊文職法學真題:民法之用人者責任已發(fā)布,為助力各位考生做好2020年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準備,紅師軍隊文職考試網(wǎng)提供了軍隊文職專業(yè)科目和綜合輔導等內(nèi)容,祝大家考試順利。

在軍隊文職考察中,民法常考特殊侵權責任,而在特殊侵權中,用人者責任考察頻率較高,一般以案例的方式進行考察。由于用人者責任分類多,考題難度較大,因此本文中將有關理論知識做出匯總,方便大家記憶。以下是相關知識點介紹。

一、用人者責任的概念

用人者責任,是指提供勞務一方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或在提供勞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者承擔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用人者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二、用人單位責任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三、勞務派遣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四、個人勞務責任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方可以向故意或重大過失者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試題再現(xiàn)】郭某由甲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乙物流公司擔任貨車司機。在被乙公司安排將丙公司貨物送往廣州途中,郭某盜竊部分貨物銷售牟利。依據(jù)《侵權責任法》,丙公司的損失應由()承擔。

A.甲公司

B.乙公司

C.郭某

D.乙公司和郭某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B。解析: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本題中,郭某為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乙公司為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郭某在勞務派遣期間盜竊部分貨物銷售牟利,丙公司的損失應由乙公司承擔。故本題答案為B。

【試題再現(xiàn)】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提供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A.正確

B.錯誤

【答案】B。解析: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接受勞務一方僅指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合伙等的雇員因工作發(fā)生的糾紛,應當適用用人單位的規(guī)定處理。故本題答案為B。